中国河南省沁阳市概况

13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08-19 12:12:12    

沁阳市隶属河南省焦作市,古称怀庆府、河内县,因故城位于沁水之阳而得此名,位于河南省西北部。

沁阳为中国首批”千年古县”,自古为豫西北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中心,素有”覃怀古郡,河朔名邦,商隐故里,乐圣之乡”的美誉。夏为覃怀首邑,商属京畿重地,周称野王邑,汉为野王县,隋改河内县,明清为怀庆府所在地。拥有有天宁寺三圣塔、清真北大寺、尧庙、尧泉、战国墓、太平军北伐指挥部旧址和紫金顶旅游胜地。

历史沿革

夏为覃怀地,属冀州。

商为鄂侯国,属畿内。

西周为邘国地,又为雍国之西境。

沁阳市城区

春秋为周地、郑地,后又为晋之野王邑。

战国为魏地,后又属韩国,再后为卫国。秦为河内郡所辖的野王邑。

汉置野王县,后析为武德、波二县,晋废,恢复野王县,郡治由怀移至此县。

隋改为河内县,因在黄河北,唐析为太行、忠义、紫陵三县,旋复合为河内县,为怀州治所。

宋析置武德县,不久复并入河内县,属河北西路怀州。

金为南怀州治。

元属怀孟路,后改为怀庆路。

明属怀庆府。

民国二年(1913年)废府存县,改为沁阳县,因在沁河之北,故名。先后属河南省豫北道、河北道及第四行政督察区。

1949年建国后,改属平原省新乡专区,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,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,1986年改属焦作市。

1989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沁阳县,设立沁阳市。沁阳市直属于河南省,由焦作市代管。

2005年,沁阳市乡镇区划调整:撤销王占乡,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王曲乡管辖,王曲乡政府驻地为中王占村;撤销木楼乡,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王召乡管辖,王召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;撤销葛村乡,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柏香镇管辖,柏香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,辖区面积83.2平方千米。

地理环境

位置

沁阳市,位于东经112′46′~113°02′、北纬34°59′~35°18′之间,总面积623.5平方千米。在河南西北部,北依太行,南眺黄河。东与博爱县毗邻,西同济源市接壤,南与温县、孟州市相连,北与晋城交界。沁阳市东南距省会郑州市128千米,南距东都洛阳市90千米,东距焦作市36千米。

地形

境内平原居多,约占总面积的66%,其余为山地丘陵区。北枕太行山,南瞰黄河,境内山地和平原并存。地势总呈西北高东南低。从北向南依次为山区、丘陵、平原3种类型。著名山峰有紫金山(俗称小北顶)、云台山、云阳山、阳山等11座,均属太行山脉尾部,其中紫金山、云台山海拔1100米以上。

气候

街头公园

沁阳市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,四季分明,春季干旱多风,夏季炎热多雨,秋季昼暖夜凉,冬季寒冷干燥。年平均气温14.3°C。最高气温42.1°C,最低气温﹣18.6°C。季温变化明显,春季平均气温14.7°C,夏季平均气温26.4°C,秋季平均气温14.6°C,冬季平均气温1.3°C。

年平均降水量576.5毫米,其中冬季降水量最少,平均降水28.1毫米,占全年的4.9%;春季降水量稍多,平均降水100.0毫米,占全年的17.3%,秋季降水量较多,平均降水147.3毫米,占全年的25.6%;夏季降水量最多,平均降水301.1毫米,占全年的52.2%;年最大降水量1101.1毫米,最小降水量262.9毫米,降水多集中在七、八、九三个月,降水强度大,往往造成洪涝灾害。平均年无霜期210天。

水文

沁阳境内河流属黄河水系,主要有沁河、丹河等,以沁河最大,其它尚有仙神河、云阳河、逍遥河等季节性河流。人工渠有广济渠、永利渠、广惠渠、丹西干渠、友爱河、丰收渠等。水库有逍遥水库、八一水库、山王庄水库、九渡水库等四座,水库面积369.7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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